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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第二联怎么办

录入时间:2006-09-20

 
  问:我公司开给客户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在投递过程中丢失发票的第一、第二联。此份发票我公司已经入账并在当月申报;但客户没有认证抵扣。现在客户向我公司要求重开发票给他,我公司应怎样处理?
  答:对此种情况,不一定要重新开具发票,如果还在认证期内,可以把存根联复印件和销货方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给购货方,则购货方可以拿这些资料去税局认证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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