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代安装空调缴什么税?
录入时间:2006-03-27
某商场为了满足顾客购买空调并负责安装的需要,专门成立了一个空调安装队,为购买者安装空调。2003年5月份,我商场已收取安装费3万多元,并将这部分收入单独记账核算。请问这笔收入该缴什么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该商场在销售空调的同时,又为用户提供安装业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并且,你商场是以从事货物的批发和零售为主的企业,因此取得的安装费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依销售货物所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不能因为单独核算就视为提供非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