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小件货物铁路快运费能否税前抵扣

录入时间:2005-12-20

   
  问:因生产需要,我公司常常要从外地购进一些急需的零星材料或配件。我们一般都是通过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为我们进行托运。我们在向该快运公司支付托运费时,快运公司给我公司均开具《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对于该种《运单》上列明的快运包干费等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问题,我们曾向当地国税机关进行过咨询,当地国税机关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说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铁路运费,只能是货物的运费和基金,包裹运费不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之内。请问,我们当地国税机关的说法正确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第二条的规定,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为客户提供运输业务,属于铁路运输业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你们当地国税机关的答复是错误的。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