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印刷广告所用纸张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录入时间:2005-11-18
问:我是一家报社,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纸张的进项税额是否不能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广告收入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8号)规定:纳税人为制作,印刷广告所用的购进货物不得计入进项税额抵扣,因此,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确定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凡文化出版单位能准确提供广告所占版面比例的,应按此项比例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