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生产高钙鲜牛奶按17%还是13%征税

录入时间:2005-08-05

  问:我厂生产的高钙鲜牛奶按17%还是13%征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5]676号):按照《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 -94)添加微量元素生产的鲜奶,可依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 〔1995〕52号)中的“鲜奶”按13%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本批复之前已按17%适用增值税税率征收的税款不再进行调整。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