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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相互使用对方原材料要缴税吗

录入时间:2005-07-06

  问:我单位与另一家公司同属于一家集团公司,均独立核算,我们两家相互使用 对方的原材料需要交税吗?   答: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两家是关联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及其实施细则,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 或支付价款、费用,你单位使用另一家公司的材料,对方应作销售或视同销售(以物 易物时)计提销项税,同样,另一公司使用你单位原材料时,你单位也应作同样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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