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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汽车的同时代办一些服务,其收入如何缴税

录入时间:2005-04-05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05/2005信息】 问:我们是汽车零售商,在售车的同 时提供代办车牌、保险等业务,并向购车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这部分收入应缴 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3]16号)第一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 代办服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 税。”因此,在售车时提供的代办车牌、保险等服务,其收取的费用应并入售车款中 一同缴纳增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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