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门领用工程物资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录入时间:2005-03-1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3/14/2005信息】 问:我公司的存货核算一直采用移动
加权平均法来计价,2002年时公司进行生产装置改造工程,一部分工程用料采用
了单独核算,即直接列入工程物资,待完工后再进行清理,若有余料则转作生产辅材,
那么,这部分余料的进项税额如何确定呢?
答:如果购入工程物资全部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购入工程物资时先作
原材料处理抵扣进项税额,在发生工程耗料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购入物资既有专
用发票也有普通发票,则应把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单独设一个科目,采用个别计
价法,领用时先领用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不够了再领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
料,并作进项税额转出。采用这种方法要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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