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三包”收入如何征税

录入时间:2005-02-2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2/24/2005信息】 问: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 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对经销企 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征税?   答:国税函[1995]288号文件规定,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 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