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否也缴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4-10-09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9/2004信息】 问:因购货方违约我公司收到一笔违约
金,这笔违约金要缴税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增值税应纳税销售额为纳
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
销项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
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
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
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你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应依法缴纳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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