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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疑难案例精编:运输企业混台销售行为如何缴纳税款

录入时间:2004-04-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2/2004信息】 六、运输企业混台销售行为如何缴纳税款 (一)资料 某运输企业从某采石厂装运1批石料,购进价50000元(含税),运给某基建单位使 用,销售价56000元(包括货价及运费)。请问:该企业应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应纳税 额为多少? (二)解答 由于运输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业务(即同一笔收入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运输劳 务)中通常是以销售货物为主,因此,税法对运输业混合销售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从 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 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应纳增值税额=56000÷(1+4%)×4%=2153.85(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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