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增值税纳税辅导 > 正文

纳税疑难案例精编:如何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

录入时间:2004-04-12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2/2004信息】 五、如何计算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国产设备 退还增值税 (一)资料 1.某外商投资企业于2001年5月份成立,资本总额5000万元,其中,中方3000万 元(不动产500万元,货币资金2500万元),外方2000万元(无形资产50万元,货币资金 1950万元)。本年度购置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6000万元,从国 外进口设备1000万元(其中,免税进口设备400万元)。试计算2001年度购置国产设备 应退增值税额。 2.接上例,假设2002年6月,该企业将一台已经享受退税的设备对外出租,设备 原价46.8万元,已提折旧4万元,试计算应补增值税税款。 (二)解答 1.国税发[1999]171号文件规定,从1999年9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 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的国产设备,凡是符 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商投 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 和技术目录》投资项目的,可在税务机关核定的退税投资总额内,按规定全额退还增 值税。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已购免税进口设备 =(2500+1950)-400=4050(万元) 该企业实际购置国产设备总额6000万元,超过了核定退税投资总额,超过部分不 得享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增值税税率=4050×17%=688.5 (万元) 2.国税发[1999]171号文件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 税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 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 征其已退税款缴入中央库: 应补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增 值税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设备原值] ×适用增值税税率=40×[(46.8-4)÷46.8]×17%=40×0.9145×17%=6.22 (万元) 解题指导: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国税函[2001]954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下设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但又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分公司(分厂),其以外商投资企业名义采购、自用的国产设备,由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办理退税。外商投资企业下设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 厂)不得申报办理退税。 (二)操作流程及手续:1.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份国产 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 并附以下资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的登记备案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出口退税登 记证副本复印件;(4)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5)外经贸部及其 授权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批准书复印件;(6)进口设备清单;(7)投资方实物投资原始 凭证复印件;(8)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9)验资报告。2.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 产设备时,供货企业根据购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1页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准予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企业主管征税税务机关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登记手册第1页 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开具税收(出口货物专用) 缴款书。3.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后,按每份合同所采购的国产设备填写《出 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国产设 备的退税手续:(1)增值税专用发票;(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3)付款凭证; (4)登记手册;(5)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