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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面条、馒头免税吗

录入时间:2003-09-30

  【中华财税网北京09/30/2003信息】 某下岗工人,2001年3月份与别人合伙开 了一个“大众厨房”,主要以出售面条、馒头等粮食制品为主。今年4月份,国税所 通知该人缴增值税,可是合伙人说粮食是免税的,问:该工人应该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税字[1996]49号文件规定:免税粮食品种不包括粮食复制品,该工人 出售的面条、馒头属于粮食复制品,不能按粮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应该缴纳增 值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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