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药的具体种类
录入时间:2003-09-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8/2003信息】 某公司是一家加工复配农药的生产厂家,
所用原材料大多为国家规定的免税农药产品,也有少数是非免税产品。问:
1.有些产品,如以杀虫单、噻嗉酮、井冈霉素等三种免税农药产品为原料加工
而成的病虫清,是否也属免税农药的范围,如不属于,应该如何计税?
2.又如对螟瘟克,所用原材料为杀虫单、三环唑,其中杀虫单属免税产品,三
环唑为应税产品,应该如何计税?
答:按照财税[2001]113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
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农药产品可免征增值税:
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草除灵、吡虫啉、丙烯菊酯、
哒蟥灵、代森锰锌、稻瘟灵、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多抗霉素、二甲戊乐灵、
二嗪磷、氟乐灵、高效氯氰菊酯、炔螨特、甲多丹、甲基硫菌灵、甲基异柳磷、甲
(乙)基毒死蜱、甲(乙)基嘧啶磷、精恶唑禾草灵、精喹禾灵、井岗霉素、咪鲜胺、灭
多威、灭蝇胺、苜蓿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噻磺隆、三氟氯氰菊酯、三唑磷、三
唑酮、杀虫单、杀虫双、顺式氯氰菊酯、涕灭威、烯唑醇、辛硫磷、辛酰溴苯腈、异
丙甲草胺、乙阿合剂、乙草胺、乙酰甲胺磷、莠去津。该公司生产的病虫请、螟瘟克
等产品不在此免税范围之内,应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病虫清,由于它的三种原料中杀虫单、井冈霉素为免税产品,购买时无法从厂
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准予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免税农产品按买价乘以10%的扣除率计算外,仅限于从
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
值税额。据此,该公司所购杀虫单、井冈霉素的税款就不能够抵扣,在计算缴纳增值
税时,应按销售收入乘13%得到的销项税额减去不包括这部分税款的进项税额得到应
纳增值税额。
同样,对于生产螟瘟克购进的杀虫单所负担的税额,也不能够抵扣;而购进三环
唑所支付的税额,可凭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抵扣。销项税额为螟瘟克
的销售收入乘以13%,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不含杀虫单税额的其他进项税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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