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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增值税减免后,其它相关税费是否减免?

录入时间:1998-1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5/98信息】    某企业利用三废物资作原料生产釉面砖,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国税局审核 批准,给予该企业减免此产品的增值税,请问:此产品的增值税减免后,相应的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减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及《河北省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 法》有关规定,凡经批准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产品,同时减免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可持有关减免"三税"证明向所在地方税务机关申 请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swfggb98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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