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增值税减免后,其它相关税费是否减免?
录入时间:1998-12-1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5/98信息】
某企业利用三废物资作原料生产釉面砖,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国税局审核
批准,给予该企业减免此产品的增值税,请问:此产品的增值税减免后,相应的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是否同时减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河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及《河北省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
法》有关规定,凡经批准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产品,同时减免城市维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税人可持有关减免"三税"证明向所在地方税务机关申
请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swfggb9808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