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案例点评
录入时间:2008-12-01
【中华财税网2008/12/1信息】 (一)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节税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节税关键也是在于营业额的确定。
1.单独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直接用转让收入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随着销售货物转让无形资产的,应分清货物销售额和无形资产营业额。一般地,技术方面的图纸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属于转让收入,为设备的安装使用收取的设计费和设备制造、维修、图纸的收费并入货物销售额。
举例:A企业向B企业出售一台设备,同时进行技术转让,合同总价款为 1000万元,其设备款为600万元,专有技术费350万元,专有技术辅导费为50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50+50)×5%=20(万元)
如果该企业从节税出发,可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价款中,多收设备费,少收技术转让费,可节省此项营业税。
2.当个人转让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购买人应负责代扣代缴无形资产转让人的营业税。
(二)销售不动产时节税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节税关键也是确定营业额。单独出售建筑物或土地附着物时,直接用收入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新建建筑物出售,其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率3%计算营业税,出售建筑物按 5%税率。两税率相差2%。了解此项规定对企业节税是有帮助的。
举例:某房屋开发企业自建10栋住宅楼后出售,每栋楼造价为30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成本利润率为10%,出售时共取价款500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为:
1.自建住宅应纳营业税:[300×(1+10%)/(1-3%)]×3%×10=102 (万元)
2.出售住宅应纳营业税:5000×5%=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