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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税负筹划有空间

录入时间:2008-10-31

【中华财税网2008/10/31信息】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某个体工商户年营业收入54万元,营业成本42万元,其他可扣除费用、流转税金2万元,其年应纳税额为(540 000-420 000-20 000)×35%-6750(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28 250(元),税后收入为100 000-28 250=71 750(元)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税负为28.25%[28 250/540 000-420 000-20 0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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