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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址不同税收有别

录入时间:2006-09-18

  某县是一个木、竹资源非常丰富的农业县。近日,一个浙江老板张某来到该县,并对该县的树木、毛竹资源进行了全面考察后,决定投资兴建一个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筹建木竹制品有限公司的事进展比较顺利,只有选择厂址的问题令张某犹豫不决。一种意见是将厂址定在县城的工业园区,另一种意见是定在木竹产区的甲乡。
  建议将厂址定在县城附近的工业园区内的理由有三点:一是园区内对招商引资的企业有各种优惠政策,基础设施也比较完善;二是外来投资企业比较集中,便于管理和服务;三是人流、物流、资金流比较集中,有利于企业产品销售。
  建议将厂址选在木竹产区的甲乡的理由有四点:一是乡政府对外商来投资和县里一样也有优惠政策,基础设施也还不错。二是便于确定与当地木竹承包专业户长期的供货关系。三是有利于降低企业产品成本。该乡富余劳动力比较多,工资相对比较低;乡里离县城有40公里,将木竹就地加工后生产出成品然后运抵县城比将木竹原材料直接运抵县城加工可降低运费支出。四是就地办厂,能增加当地就业机会,能得到当地政府和老百姓的支持。
  通过上述两种意见的分析,投资商张某真是犯了难,一时难以下决心,这时张某想起向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一是按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即在县城工业园区办厂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是5%;在乡村办厂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1%。
  二是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在县城工业园区办厂要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乡村办厂则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张某算了三笔账:第一笔是工资账。企业预计招收员工100名,如果在县城工业园区办厂,平均月工资为1000元;如果在甲乡办厂,平均月工资为800元。这样工资这项支出全年相差24万元。第二笔运费账。假定在县城工业园区办厂,全年货物运费总支出为100万元;那么在甲乡办厂,全年货物运费总支出会减少1/4,即为80万元。第三笔是税收账。就是按照投资规划,企业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物投资300万元,全年预计实现增值税100万元。如果厂办在县城工业园区,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按2元/平方米计算)7000元、房产税2.52万元(300×70%×1.2%);如果公司办在乡里,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万元。这样一年的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3种税相差7.22万元;同时还将涉及所得税税前工资调整和企业所得税。
  通过综合分析和算账,投资商张某最后作出决定:把木竹制品有限公司设在木竹产区的甲乡,即主要厂区、管理机构设在甲乡,同时在县城工业园区内设立库房和业务办事处等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这样既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支出,又发挥了园区的辐射效应。由此可见,税收在企业选择厂址有时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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