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案例 > 正文

纳税筹划:关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关税优惠税率筹划

录入时间:2003-11-11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1/2003信息】 关税纳税筹划案例   一、利用关税优惠税率筹划   关税条例规定,进口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对于原产地是与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普通税率征税;对于原产 地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优惠税率征税。 在进口产品时,同等条件下应选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 区。   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加入WTO后,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的区别将逐步消失,对所 有WTO成员国都将执行同一个税率。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