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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70万购房可享个税补贴达10万

录入时间:2008-07-23

【中华财税网2008/7/23信息】  6月15日,成都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第七条明确了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这意味着人们购房又多了一个理由——为个税“退税”而买房。尤其是成都市高收入(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群中,他们所缴纳的个税越多,获得的补贴将越高,最高总额可能达10万元。业内人士分析,成都楼市将多一个高收入消费群体。 
  新政策买房可获个税补贴据了解,《意见》第七条是“实施购房财政补贴”,其中提及“在2009年5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我市纳税人,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成都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专家钟莹称,2008年6月15日以后至2009年5月31日前,凡是购房的成都市纳税人,可获到2010年的三年的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累计最高额可以达到10万元。对于收入较高的人群,3年时间里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可以获得退还,条件是必须在2009年5月31日之前购房,享受的退款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大补贴哪些人才能享受到? 
  钟莹举了一个相对简单的例子,以一个年收入10万元的购房者为例计算,不计算其养老保险等费用扣除,其月收入约为8333元,月缴税额约为892元左右,则一年缴税额为10704元,地方所得部分为2783元。如果购房者2008年买房,则三年补贴约为8349元。 
  个人所得税率从5%-45%,总共分9个等级征收。以一个年收入100万元的购房者为例计算,不计算其养老保险等费用扣除,其月收入约为83330元,个人所得税率征收为45%。月缴税额约为2万元左右,一年缴税额约为24万元,三年总共72万元,三年地方所得总额为18.72万元,所以年收入高达100万以上的购房者,三年个税补贴可以达到最高额度1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税率测算,凡年收入在70万以上,3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就有可能达到10万元。 
  据粗略统计,月收入1万元,年收入12万元,在成都约有2万人左右,而能享受到10万补贴,年收入达70万元以上,可能有数百人。 
  很积极高收入人群个税买房6月27日,成都市某家装公司总经理张正平对记者说:“采用个人所得税买房,不用白不用,用了是巧用。”类似张先生这样的金领人士,因为有高额的个人所得税补贴,强烈地刺激了他们的投资房产的欲望。 
  不少高收入人群在与记者通话时提出要求,帮他们推荐几个值得购买的低密度住宅,包括市区高档电梯公寓或者郊区联排别墅,付款最好灵活一些更好,另外,地段好、有品牌的小户型楼盘也是他们欲考虑的对象,利用个税补贴买房,然后长期持有,用来出租收取不菲的租金,也是一种不错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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