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03-15
【中华财税网2010-03-15信息】 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两小”,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已经得到市场广泛关注。如何利用中小银行的成长性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有力的扶持,成为业内普遍关注的话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其提交的“两会”提案中建议,应尽快取消现行政策中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的歧视性规定,并完善与中小银行服务特色配套的财税政策,其中就包括适当减免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营业税。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金融改革的产物,我国中小银行在满足长期民生需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银行业良性竞争、保持金融体系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中小银行已经成为支持中小企业的重要金融力量,在服务基础、服务深度和服务效率等方面与大银行相比有着独特的优势。但中小银行本身却是银行业中的中小企业,普遍处于被歧视、被排挤的弱势境遇。
针对目前现状,闫冰竹建议要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银行的发展,将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这“两小”视为同等重要,给予大力支持。建议监管方式逐步过渡为以资产规模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风险管理较好、监管评级较高的中小银行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中小银行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除适当减免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营业税外,闫冰竹还建议,应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出台和落实有关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特殊政策,以降低中小银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成本,推动中小银行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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