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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营业税纳税筹划案例——利用分解营业额筹划

录入时间:2003-11-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0/2003信息】 四、利用分解营业额筹划   营业税有一个特点,即只要取得营业额,就要缴纳营业税,而不管其成本、费用 的大小,即使没有利润,只要有了营业额,也要缴税。这既是流转税的特点,又是其 缺陷之。对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减少环节,分解营业额,来达到合理省税的目标。这一 点,我在准备知识中曾谈到过。这里,再举例说明:   例如:北京瑞祥展览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助外地客商在北京举办各种展览会,在 北京市场上推销其商品,是一家中介服务公司。2001年10月,瑞祥公司在北京某展览 馆成功地举办了一期金秋名优西服展览会,吸引了100家客商参展,对每家客商收费2 万元,营业收入共计200万元。中介服务属于“服务业”税目,应纳营业税:   200×5%=10(万元)   实际上,瑞祥公司收到的200万元中的一半、即100万元要付给展览馆做租金,但 缴纳营业税时,租金100万不能减扣。而且展览馆收到100万租金后,仍要按5%的税 率缴纳营业税5万元;这就是流转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   如果减少环节,分解营业额,纳税情况就会发生变化。瑞祥展览公司举办展览时, 让客户分别缴费,瑞样公司收100万给客户开出发票,展览馆收100万,开出发票。 分解以后,瑞祥公司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就变为:   100×5%=5(万元)   通过筹划,瑞祥公司减少纳税5万元,而且对其他上、下游客户的收支、纳税均 不产生影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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