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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方法

录入时间:2005-12-16

 
    (一)尽量生产中、高档酒
    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每斤白酒增加0.5元消费税(即每吨白酒增加1000元消费税),从而使目前市场销售价格在5元以下的低档白酒的消费税税负大大增加。其中,出厂价为每斤5元的白酒的税负增加了10%,每斤3元的白酒的税负增加了16%,每斤2元的白酒的税负增加了20%。如果加上厂家为减轻税负不得已对产品提价而增加的增值税及地方税附加,低档白酒的税负还要增加。与低档白酒相比,每斤0.5元的消费税对出厂价格在15元以上的中高档白酒的影响不是很大,对价格在50元以上的高档白酒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为了减轻税负,企业由生产低档酒改为生产中、高档酒势在必行。
    (二)选择低税率的原料生产酒
    以不同原料生产的酒,消费税的税率是不同的,粮食白酒最高,薯类白酒次之,其他酒最低。所以,少用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酒。
    用同一种原料生产的酒的工艺不同,其消费税的税率也不同。一般来说,用蒸馏法酿制的酒要比用过滤法酿制的酒的税率高。同样是大米,经加温、糖化、发酵后,采用压榨法酿制的酒属于黄酒;经糖化、发酵后,采用蒸馏法酿制的酒则属于粮食白酒。因此,为了降低税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改良旧工艺,开发新的生产流程,尽量采用非蒸馏法生产酒。
    另外,以白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泡制酒相对应的税率过高,所以,配制酒、泡制酒应尽量以黄酒为酒基。
    (三)尽量少采用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酒的方式
    由于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所含消费税不能抵扣,所以应减少采用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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