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税官不必讳莫如深
录入时间:2005-07-12
在税收筹划越来越成为热门的情况下,很多税务人员却总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税收
筹划。有的税务人员甚至一谈筹划就色变,就讳莫如深,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自己
的事,不能帮忙参考,否则会犯错误,要找就只能找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帮忙,有
的税务人员甚至觉得纳税人搞税收筹划,就是想偷逃税,动机不纯,让一些纳税人感
到很是委屈。
其实,税收筹划既不是偷逃税,也不是避税,而是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
的一系列行为。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企业是经济活动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自然要寻求各种途径
来减少支出、增加收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在残酷无情的市场中,
在细节决定成败的今天,企业为了要生存,就必须要节省每一笔能节省的支出(税收
当然也是其中的一种),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生存下去,才
能为国家贡献更多的税收。如果企业生存不下去了,税收又从何谈起呢?
从这个角度讲,税务人员不能认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纳税意识不强的表现。相
反,税收筹划是税收依法管理加强、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增强的结果。如果税务部门不
加强税收管理,纳税人的偷税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偷税现象大量存在,偷税的成
本较低,企业就不会再费尽心思去采取税收筹划行为,直接偷税就行了,反正税务机
关也不会去查,或根本就查不出来。反之,如果税务部门强化依法治税,税收法律法
规得到有效执行,偷税行为及时得到惩戒,偷税现象大量减少,纳税人才会考虑合法
因素,才有税收筹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税收筹划恰恰是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的表现。如果企业纳税意识低的话,就会公
然采取违反税法的偷逃税或避税行为,只有当企业的纳税意识增强到一定阶段之后,
才有可能出现与税法立法精神相一致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诚信纳税的表现。诚信纳税要求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做到依法
纳税、诚实守信,把应该缴的税款一分不少地缴上来。诚信纳税的反面是税收欺诈,
包括各种违背税收法律、法规以实现少纳税或不纳税目的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各种“
偷、逃、欠、骗、抗”税的违法行为。而税收筹划是税法允许并且不禁止的行为,与
税收违法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尊重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的行为。
其实,税务人员平时的有些行为已经是在帮助企业进行着纳税筹划。比如,税务
人员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些建议,实质上就是筹划服务;而一些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从节税角度进行建议,就是在让企业减少和避免浪费性的税金消耗。
税务机关的天职是收税,但收税要取之有道,对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
的税金,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必要的浪费性
的税金支出,税务人员发现了以后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向企业指出。 (20050711a)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