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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国内避税一般方法——挂靠科研避税法

录入时间:2001-12-0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6/2001信息】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科研机构进口的仪 器,仪表等,享受科研用品免税方法规定的优惠,即免征进口关税,以及增值税。目 前科研用品免征的品种是:(1)科研用的分析,测试、检查、计量观测,发生信号 的仪器仪表及其配套设备和附件。(2)科研实验用的医疗仪器。(3)科研用的微 型计算机系统。(4)化学试剂。(5)教学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和原声录像带。 (6)书籍刊物,图表,讲课槁、讲座稿以及科技交流资料。(7)书本、模型。 (8)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企业转让自行 研制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的科研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为了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对属于火炬计划开发范围内的高技术,新技术产品, 国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产生了挂靠科研避税法。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一 系列手法,争取此项优惠获取避税好处。主要有:(1)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的面目 或是名义,努力获取海关批准,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从而唐而皇之的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打着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出口产品,实际上既非高新技术,也非出口,而是非高 新技术企业生产转内销的产品,从而避交关税。(3)非高新技术企业,打着高新技 术企业旗号,以国内不能生产的名义,进口仪器设备,以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取批文后, 合法避交进口关税。 从以上挂靠科研避税手法中可以看出,企业能否避税,关键有三个因素:第一, 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第二,获取税务机关和海关的批文和认可。第三,努力掌握 国家优惠政策项目,并使本企业进出口对象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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