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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流转税的逃税审查方法——调整实物投资价款,增减进销税额的审查方法

录入时间:2001-12-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5/2001信息】 一、舞弊手段 当企业存在接受实物投资的进项税额、接受捐赠的进项税额、取得以物易物的进 项税额,或从“在建工程”转出的进项税额时,企业在全面权衡利弊后,常通过从高 作价的手法,多计算进项税额,减少企业应纳税额。因为接受实物的材料和购进不同, 双方的利益不单纯取决于材料的价款,还取决于投资分红的比例以及其他因素。所以 在投资比例为双方所接受的前提下,或其他因素为双方所接受时,企业可以通过从高 作价,加大进项税额。至于接受捐赠的进项税额,因是无偿取得的,所以价格高低不 影响企业自身的利益,从高作价可多计算进项税额。而在以物易物的条件下,当购进 项目的适用税率高于销售项目的税率时,双方均从高作价,不影响彼此的利益,却都 可以通过进项税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二、审查方法 对此逃税避税问题,主要采用审阅法和核对法进行审查。首先审阅长期投资、存 货、在建工程等明细帐、对企业购进货物、劳务与接受捐赠、以物易物投资,“在建 工程”转来的金额,同市场平均价格相比照,以确定价格和进项税额的合理性,从而 正确计算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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