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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偷漏税心理学分析——纳税人的偷漏税态度分析

录入时间:2001-1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4/2001信息】 本节旨在运用心理学的态度理论来考察纳 税人偷漏税心理过程,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偷漏税对社会及纳税人的影响 偷漏税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其历史和税收同样悠久。同时偷漏税又是一个非 常现实的问题,成为世界各国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对象之一。偷漏税发生的原因也是 纷纪复杂的,既有历史上存在的共同因素;还有政治的、经济的等方面的多种因素。 这些问题我们在这里暂且不论,只重点考察一下偷漏税对社会及其纳税人的影响。 税收是世界各国积累资金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而偷漏税会直接破坏这一手段 的运用。国家职能机构的运转和发展经济文化建设事业都需要税收来筹措施经费资金。 没有这一笔经费资金,国家政权的稳固和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协调发展都是不可能 的。而偷漏税就是漏失国家资金,截流国家的财源,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 偷漏税的成功会使偷漏税者的利益得到非理性地扩大。如果对这种违法行为放任不管 或制止措施软弱无力,就会使纳税人--企业和个人总企望通过这种非理性行为来扩大 其自身的利益,从而削弱通过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来增加自身利益的动机,加剧 纳税人收入的非合理化,最终会破坏宏观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另外,偷漏税的大量 存在,导致政府收入的过度流失,政府为了保障收入的正常稳定以满足国家职能的需 要,不得不提高税负,并将这些税负再一次地落到非偷漏税的纳税人身上,而非偷漏 税者面对日益加重的税负,将会滋长偷漏税的动机,使偷漏税的纳税人群更加膨胀, 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 偷漏税行为虽给部分的税人带来利益,但极大地损害了税收的功能,给社会经济 带来损失。那么纳税人是如何认识这一行为的呢? (一)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 所谓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是指纳税人对偷漏税行为所持有的评价与行为倾向。 一般来讲,纳税人对偷漏税行为会作出赞成或反对、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同时还会表 现出一种反应的倾向,即定势作为,也就是心理活动的准备状态。所以一个纳税人对 偷漏税态度的不同,也就影响到他的纳税活动并产生明显的个体差异。由此可见,一 个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会对他的纳税行为具有指导性的动力性影响。 (二)偷漏税态度的成份 偷漏税态度的成份包括对偷漏税的认知、对偷漏税的情感和对偷漏税的意向。 1.对偷漏税的认知。对偷漏税的认知。对偷漏税的认知是指纳税人对偷漏税行 为带有评价意义的叙述。叙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对偷漏税行为的认识与理解。 2.对偷漏税的情感。对偷漏税的情感是指纳税人对于偷漏税行为情感体验,如 欢喜还是厌恶。 3.对偷漏税的意向。对偷漏税的意自是指个人对偷漏税行为的反应倾向,即定 势作用,又称为纳税人行为的准备状态,准备对偷漏税行为作出某些反应。 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纳税人对偷漏税行为的态度的三种成分是相互协调一致的. 比如,某一纳税人认识到偷漏税对自己是利大于弊,那么他就会喜欢运用偷漏税方式 增加利益,当他纳税时就会产生偷漏税的行为倾向。 三、偷漏税态度的性质 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具有以下性质: 1.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不是遗传来的,而是后天学得的。这是因为纳税人对 偷漏税的态度不是本能行为。 2.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有一定持久性。纳税人又是比较持久、稳固的。 3.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是一种内在结构。一个纳税人对偷漏税究竟持何态度, 我们只能从他的纳税行为中来加以推测。例如,一个纳税人纳税及时、足额,可以推 测该纳税人对偷漏税持反对或厌恶态度;如果一个纳税人纳税不积极、不足额、经常 发生偷漏税行为,可以推测该纳税人对偷漏税持赞成或喜欢态度。 4.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的核心--减少纳税义务。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来自想 减少纳税义务,而减少纳税义务正是偷漏税行为对纳税人的意义。纳税人对偷漏税行 为所具有的态度取决于偷漏税行为对纳税人的意义大小,也就是偷漏税行为所具有的 减轻纳税义务的多少。 四、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的转变 态度是可以转变的,态度转变有方向的和强度的两个方面,态度的转变是有一定 条件的。 (一)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是可以转变的 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形成之后比较持久,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外界 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形成新的态度。例如,某一纳税人在上段时间内对偷漏税持 赞成态度,但随着政府对税法的宣传,使纳税人真正认识到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 社会义务,如果只享有公民权力而不承担公民义务这是不道德的,因此,经过一段时 间的反省之后,该纳税人就会改变对偷漏税的赞成态度为厌恶态度。 (二)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的转变 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的转变分为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方向转变,一是强度的转 变。比如,某一纳税人原来对偷漏税持赞同态度,后来变得厌恶了,这是纳税人对偷 漏税态度的方向转变;而原来纳税人对偷漏税行为犹豫不决,后来变得坚定不移地赞 同,这就是强度的变化。另外,方向与强度有关,纳税人从极力反对(赞同)偷漏税 这一极端转变到极力赞同(反对)偷漏税这一极端,即是方向的变化,又是强度的变 化。 (三)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转变的条件 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能否转变是依存于一些条件的,这些条件主要表现在: 1.原先的偷漏税态度与要求改变的偷漏税态度之间的距离的大小 我们采用态度的主观量表来表示态度之间距离的大小。表29-1(略)即为表 示态度之间距离的主观量表。 从表中可知,第一项中“1”与“-1”表示两个极端,“0”表示中间;第二 项中“1,2,3,4,5”表示态度的等级;第三项中“0”,50%,100% 表示程度强弱的百分比。量表上的任何两点都可以表示原先态度与要求改变态度之间 的差距,如果二点落在尺度的两端,则表明两者差距很大;反之,二者靠得很近,则 表明差距很小。态度变化难易要看两者差距的大小而决定。这说明,要转变一个纳税 人对偷漏税态度取决于他原来的态度如何。如果两者差距太大,往往不仅难以改变, 反而会更加坚持原来的态度,甚至持对立的情绪。例如让一个极端偷漏税分子放弃偷 漏税是非常困难的。 纳税人对偷漏税的态度能否改变,都有一定的参照点,这种参照点包括当时情境 下的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内在因素包括纳税人的态度、动机、情绪、经验等。外在 因素包括社会舆论的约束性、惩罚的约束性等等。这些内外因素相互作用就形成了纳 税人对偷漏税态度转变的参照点。 2.税法宣传与纳税人对偷漏税态度的转变 税法宣传对纳税人偷漏税态度的转变是有影响的。一般情况下,税法的宣传一方 面有助于培养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认识到自己纳税既是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又是为 国家建设作贡献,使自己由消极纳税变为积极纳税;税法宣传另一方面有助于纳税人 认识到税法的严肃性,使纳税人清楚自己偷漏税所付出的法律惩罚的代价,因此,税 法执行的严肃性常使纳税人感觉到偷漏税是一种违反行为,并为此而付出高昂的代价, 由此,常使纳税人改变对偷漏税的态度。 另外,费斯定克的认知失调理论及凯尔曼的态度变化阶段理论同样适用于对纳税 人对偷漏税态度的心理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试着作一分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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