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与反避税实务全书:税基侵蚀的对策研究——问题的提出
录入时间:2001-12-04
【中华财税网北京12/04/2001信息】 近来我国税收在偷漏税和避税行为的两面
夹击下流失严重,已经影响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税收流
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各类原因中,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纳税人方面的:另
一类是税务征管部门方面导致的税基侵蚀。
税基的内涵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作为课税对象的税基,是指课税依据。这里有
个选择问题,政府可选择某一税基作为现实的课税对象,也可不选择。理论上可作为
课税对象的税基很多,但只有一部分成为政府现实税法中的课税对象。因此,这层含
义的税基主要反映税收的广度问题。另一层税基的含义是作为课税对象的税基所包括
范围宽和窄,如所得税中的扣除项目愈多,金额愈大,作为课税对象的税基愈小,在
税率不变的情况下,政府所收税额也就愈少。因此这层含义上的税基是指税收深度。
可见,税基的涵义既包括了税收广度,也包括了税收深度,在税率高低问题存而不论
的情况下,税基的广度和深度与国家税收多少直接相关。
所谓税基侵蚀是指纳税人和税收当局通过各种方式使税基在广度和深度上受损,
致使税额缩小,在作为名义税负(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作为实缴税负严重脱节,税
收收入流失严重。这种税基侵蚀,收入流失,在纳税方以偷漏税和逃税行为最为典型;
在税收征管方则以减免税收政策最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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