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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行为与反避税查处技巧:查处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法的反避税方式

录入时间:2001-11-3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30/2001信息】 任何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都有一个最佳 时间选择,这个选择正确与否与企业的利润有十分重要的关系。下面的分析和公式计 算仅是向读者和纳税者提供了一个基本思路和具体方法,具体到某一个企业、某一个 纳税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以便确定一个符合自己实际需要的技 术改造时间表。 一、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法的原理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固定资产使用一段时间后,为改善其工作性能和产生更好的收 益,而对其进行技术和工艺上的革新、改造。从理论上讲,技术改造可以在固定资产 使用一段时间后的任何一段时间内进行。但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选择技术改造时间,使 企业获得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则是一个重要的技术问题,从纳税角度讲,企业选择 不同的时间也会对纳税产生影响。因此,技术改造时间并非任意,而是有一个时机选 择的问题,即选择最佳时间有利于避税活动。选得好,企业获得好处多,纳税额就相 对减少。反之,企业好处少,纳税额就多。因为技术改造后,每年折旧、销售收入、 利润、税金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无论技术改造时间选在哪一年,都可以用以下的公式计算出企业的利润增长率、 纳税额增长率、税负增长率。 [案例五十四] 若折旧年限为12年,在第6年实行技术改造,则公式如下: 企业利润增长率=技术改造后的12年利润总额-未进行技术改造时12年利润 总额/未进行利润改造时12年利润总额×100% 纳税额外负担增长率=技术改造后的12年纳税总额-未进行技术改造时12年 利润总额/未进行利润改造时12年利润总额×100% 税负增长率=技术改造后12年纳税总额-未进行技术改造时12年纳税总额/ 未进行利润改造时12年税负总额×100% 企业以最初投资采用的固定资产设备平均使用折旧法时预期实现的利润为基数, 技术改造选择的不同年限,利润增长造成的纳税额增长和税负增长是不相同的;企业 利润率、纳税增长率和税负增长率也是各不相同的。然后将不同年限的上述指标作一 比较,就会找出哪一年进行技术改造经济效益最大,利润最高,税负最少。 进行这种比较可采用下面的计算公式来完成: 技术改造后12年的税负增长率/技术改造后12年的纳税额增长率×100% 由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值表明,企业在哪一年进行技术改造,税负最轻,税后利 润最多。 二、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法的案例说明 从纳税角度看,公司选择不同技术改造时间会对纳税产生影响。因此,技术改造 并非是何时都可以进行的一项公司活动,而是有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选择得好,公 司获得的好处就多,纳税额就相对少。反之,公司就不能获得避税上的好处。 [案例五十五] 武汉友兴电脑制作公司拥有固定资产价值100万元,使用期十年,且该公司实 行平均使用年限法提取折旧。当机器正常运转且是满负荷工作时,该机器设备十年内 生产产品的收入和利润如表4-5所示(外商:二免三减半)。 表4-5 该公司十年内折旧、销售收入及利润分年表 项目 第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一年 折 旧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10万 收 入 20万 20万 19万 18万 17万 16万 15万 14万 13万 12万 利 润 10万 10万 9万 8万 7万 6万 5万 4万 3万 2万 免税额20万元,交税额:24×15%=3.6万元, 20×33%=6.6万元。 ①如果第三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已提的20万元固定资产设备进行性能改进和 完善,使利润增加。那么从第三年到第十年这八年中,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 金及税负就会如表4-6所示。 表4-6 技术改造后该公司年折旧、销量收入、利润、税金表 项目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折旧(万)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12.5 收入(万) 27 27 26 25 24 23 22 21 利润(万) 14.5 14.5 13.5 12.5 11.5 10.5 9.5 8.5 免税额20万元, 交税额:42.5×15%=6.375万元, 52.5×33%=17.375万元。 ②如果第四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30万元对所设备进行性能改造,以增加经 济效益,那么从第四年到第十年中,每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如下表: 表4-7 技术改造后该公司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表 项目 第四年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折旧(万) 14.29 14.29 14.29 14.29 14.29 14.29 14.29 收入(万) 30 29 28 27 26 25 24 利润(万) 15.71 14.711 13.71 12.71 11.71 10.71 9.71 免税额20万元,交税额:(9+30.42)×15%=5.913万 元,58.55×33%=19.32。 ③如果第五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四年已提折旧40万元对所用设备进行性能 改良,以增加经济效益,那么,从第五年到第十年这六年中,每年折旧、销售收入、 利润、税负的变化如下表: 表4-8 技术改造后该公司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表 项目 第五年 第六年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折旧(万)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16.67 收入(万) 35 35 33 31 29 27 利润(万) 18.33 18.33 16.33 14.33 12.33 10.33 免税额20万元,交税额:35.33×15%=5.30万元, 71.65×33%=23.64。 ④如果第七年进行技术改造,即用前六年已提折旧60万元,对所用设备进行性 能改良,以增加经济效益,那么,从第七到第十年这四年中,每年折旧、销售收入、 利润、税金、税负的变化如下表: 表4-9 技术改造后该公司年折旧、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表 项目 第七年 第八年 第九年 第十年 折旧(万) 25 25 25 25 收入(万) 60 58 56 54 利润(万) 35 33 31 29 税金(万) 15.875 15.075 14.275 13.475 税负(%) 45.35 45.68 46.05 46.46 免税额20万元,交税额:24×15%=3.6万元,(6+58.7)×3 3%=21.35万元 由此可见,该企业在第四年进行设备的技术改造最为有利。此时避税最多,税负 最轻。 三、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法的反避税突破点 税务人员对于企业运用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时,首先要找的突破点是该机器设 备按照出厂设计要求一般是在第几年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第二是企业本身进行技术改 造选择年份是否与市场变化密切相联,是否与企业经营业绩好坏有直接联系,是否与 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相关联。 在[案例五十四]中,武汉友兴电脑公司在选择第四年进行技术改造,其内部与 外部的条件是否具备?是否非要进行技术改造不可?税务人员在查明上述情况后,才能 作出处理意见。一般地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生产技术部门的建议; (2)市场部门对该产品销售所作的分析报告; (3)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所作的决议; (4)技术改造时所进行的“会计账务处理”。 税务人员如查明上述文件和凭证确属正常,则按税法有关规定,予以确认。 四、技术改造时机选择避税法的 反避税方式的案例解析 [案例五十六] 杭州旺友电子有限公司为扩大再生产,当月1月1日借入200万元准备用于更 新改造一生产流水线,借款利率为12%,期限为两年。该工程于3月1日开工,当 年11月1日完工。根据工程结算,改造该生产流水线实际发生原材料成本120万 元,人工费用20万元,其它60万元(包括利息支出24万元),企业会计账面处 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2,000,000 贷:原材料 1,200,000 应付工资200,000 银行存款600,000 [案例解析]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为在建工程而发生的借款利息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时间区 别对待: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开工前和竣工后发生的借款 利息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因此,该企业的这种做法,其结果是虚增 了固定资产的原值,也虚减了当期财务费用、虚增了当期利润,造成会计信息反映失 实。税务人员建议企业作如下调整: 借:财务费用 240,000 贷:在建工程240,000 [案例五十七] 江西华旺电子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双方股份比例分别为40%、 60%,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该合营企业决定与九江力新电子有限公司共同创办一 家新企业,经批准,该企业中双方出资比例也分别为40%、60%,且该企业是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成立的。由此,该企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并适用相关的优惠。 [案例解析] 新成立的企业中,原江西华旺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虽为40%(大于25%), 但外商投资者在新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仅为24%(40%×60%),低于25%, 因此,该企业不能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只能视为国内联营企业,按照内资企业所得税 法的规定计算纳税。 对于组成法人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再合营,只要符合上述两条 规定,也应给予同等的待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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