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行为与反避税查处技巧:查处材料计价避税法的反避税方式(3)
录入时间:2001-11-29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9/2001信息】 三、材料计价避税法的反避税突破点
检查“原材料”账户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用的有:查阅材
料明细账记录(审阅法),抽取一部分材料购入和发出记录(抽样审计法),与有关
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法),检查其摘要、金额等内容是否一致;将记账凭证与所
附原始凭证等证明文件进行核对,检查其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项目是否一致,
并检查材料采购业务是否合规、合法,特别要注意检查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订立及
其执行,检查材料业务是否按计划进行,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是否衔接,采购的价格
是否合理,采购成本是否完整,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是否正确,材料入库验收是否严
密,手续是否完备等;对原始凭证的真伪进行签定(技术鉴定法),并根据采购订单、
发票、运费单、保险单、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检查材料入库的正确性;查阅财务报
表附注有关材料计价方法的说明,调查了解企业管理和核算情况(审计调查法),检
查材料计价方法的合理性;查阅、复核和分析材料明细账、成本及费用明细账(审计
分析法、审计复核法),审核、分析材料发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对材料管理
和核算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查询法),了解企业材料内部管理和控制的状况;组织材
料的清点盘存(盘点法),查实材料的实有数,进行账务核对,在账账相符、账证相
符的前提下保证账实相符。
[案例四十三]
深圳艺新钢片厂按照自己行业的特点,制定自己的财务核算制度,将附带成本计
入原材料成本。
税务查账人员在查阅1998年原材料明细账时,发现1月份原材料成本明显偏
低。通过调阅相关凭证,只有购入原材料一笔,计50万元,而没有找到所发生的运
费等项目。税务人员通过核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现1月份发生运杂费4500元,
调阅该笔凭证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4,500元
贷:银行存款 4,500元
所附原始凭证为运费单据,经过向有关人员查询、落实,该笔运费即为所购原材
料发生的运费。该单位会计人员因临近春节,忙于个人事务而疏忽,将运费计入期间
费用。
[特别提示]
该企业不按照会计一贯性原则,将应计入原始材料成本的运费计入管理费用。
这样,一方面使该批材料少计成本4500元,进项税额少计450元,另一方
面影响本月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果。
[账务处理]
问题查实后,应作调账处理。
借:原材料 4,0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0
贷:管理费用 4,500
如该批材料已领用,作账为:
借:生产成本 4,050
贷:原材料 4,050
企业的存货在企业资产中一般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对生产性企业、商业性
企业等,而且,存货形态各异,种类繁多,稽查起来比较麻烦。
首先,应判断存货确认的范围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本应属于本企业的存货隐匿不
计的现象。因此实地盘点存货,并与相应的明细账核对;检查存货收、发记录及有关
原始凭证,以取得存货核算是否真实、正确、完整的证据。
其次,检查存货的计价。存货计价可以任选上述四种方法之一,但税法要求核算
方法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因此,除了要检查存货计价的计算是否正确外,还要查明计
价方法是否保持了一贯性,改变计价方法是否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是否存在为
调整企业盈利水平而故意改变计价方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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