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利用避税地进行税收筹划
录入时间:2006-03-07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利用避税地可以从事特殊业务活动。许多国际避税地都有种种繁多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多为银行或信托公司。它们从事庇护外国消极投资收入的业务,为外国投资者掌握存款,并为各种公司及附属机构提供经营管理和便利条件。
例如,设在我国香港的金银财务公司,实际上就是为了某一大集团的利润提供内部贷款,充当中间人并有时为第三方提供资金的金融公司。该公司常常为其所服务的集团内诸成员之间转送贷款,它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为该集团内部实际支付的借贷利息少纳税或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