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人的素质——纳税筹划人的资格
录入时间:2003-1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5/2003信息】 第二节 纳税筹划人的素质
纳税筹划包括纳税筹划专业人员、纳税筹划部门、纳税筹划企业,但纳税筹划能
否成功实施,从而合法合理地为纳税筹划受益人获取实际利益,还取决于从事这项业
务的单个的个人,取决于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的综合素养。本节讨论的纳税筹划人专
指纳税筹划自然人。
一、纳税筹划人的资格
纳税筹划是税务代理的一部分,其从业人员主要是注册税务师,我国《注册税务
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注册税务师制度,并
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范畴。
(一)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
注册税务师应是精通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并能熟练进行实务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必须具备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实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制度
是保证执业准入控制的基本前提。
1.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
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
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
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科目共分为五科:《税法(Ⅰ)》、《税法(Ⅱ)》、《税务代理
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拟定
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和命题以及考前培训等工作,人事部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审定
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各项考务工作,并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考试进行检
查、监督和指导。
(二)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为注册税务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按照《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通
过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必须在取得证书后三个月内到所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
请注册登记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税务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者;
(3)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者;
(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销其注册税务师资格:
(1)在注册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2)同时在两个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者;
(3)死亡或失踪者;
(4)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情况。
注册税务师每次注册有效期限为三年,每年验证一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注册
税务师应到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注册条件和被注销注册
税务师资格者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国外有些国家和我国类似,对从事税务代理资格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比如在美
国,任何人都可以从事包括纳税筹划在内的税务咨询,但要成为得到政府认可并向政
府注册的税务专家,即成为政府认可的从事税务代理的注册代理人,则必须要通过政
府组织的考试。在德国要取得税务顾问则要更加困难一些:首先经济或法律专业毕业
后要从事一定时间的税务咨询工作,然后通过资格考试后才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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