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纳税筹划人的素质——纳税筹划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
录入时间:2003-11-05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5/2003信息】 三、纳税筹划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
纳税筹划人员能否成功有效地进行纳税筹划,除了取决于个人是否具备专业知识
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还取决于其职业道德素养的高下。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有一定
的职业道德,否则、仅难以达到省税的目的,还可能会把纳税筹划的纳税人引入涉违
法的泥潭。纳税筹划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由行业的各个协会来制定,也可以由
全行业协会来制定。还可以由国家法律统一制定。纳税筹划人员应该具备以下六个方
面的职业道德素养。
(一)遵守纳税筹划八原则
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纳税筹划人员在从业时都要有自我道德自律,在纳税筹划时
遵守纳税筹划四类八项原则:即法律方面的全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财务方面的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和稳健性原则;社会方面的社会责任原则,以及筹划
管理方面的便利性原则和节约性原则;拒绝顾客或雇用者违反纳税筹划原则和其他违
法的要求。
(二)将顾客或雇用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纳税筹划人员是为顾客或雇用者服务的,故其在为顾客或雇用者进行纳税筹划时,
应将顾客或顾主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足够勤勉和足够谨慎地提供服务;不能为了自
己的额外利益和闲暇而牺牲客户的利益,更不能和他人串通损害客户利益。
(三)与税务机关密切合作
纳税筹划人员一方面为顾客或雇用者服务,另一方面要与税务机关密切合作,协
助纳税人完成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使其有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基
础。与税务机关的合作也有利于筹划人及时取得纳税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
(四)保持独立人格
纳税筹划人员是以独立中介入的身份进行活动,即使受雇于纳税人,其人格也是
独立的。独立人格是筹划人从事纳税筹划的基石,对来自客户或征收机关的不当要求
要说“NO”。纳税筹划人独立人格的保持需要有社会法律环境的支持,这种环境应足
以使正直者得到长远的利益。
(五)为顾客或雇用者保守秘密
纳税筹划人员要为顾客或雇用者保守秘密,未得到顾客或雇主同意,不得公布顾
客或雇用者的任何资料,不得利用掌握的顾客或雇主的秘密为自己牟取利益。
(六)诚实地从事业务活动
纳税筹划人员必须诚实地从事业务活动,不故意隐瞒需要告之客户的信息,不利
用虚假的描述争取业务,不制作贬低或中伤其他同行的广告,自觉维护纳税筹划职业
的信誉,为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争取合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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