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11-24
宁波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将绩效自评复核作为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抓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突出强统筹、优赋能、锚重点、重应用,推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化统筹部署,夯实工作基础。一是高站位选定目标。始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深刻认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政治属性,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选取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作为抽查复核项目。二是高效率协同联动。依托与属地财政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日常沟通联系,督促资金管理部门重视绩效管理,按时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在选定抽查复核项目后,提前与被抽查部门开展沟通对接,明确抽查所需资料清单和提交要求,确保信息传递畅通高效、理解精准无误。三是高质量精细筹备。组织专项工作组成员学习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文件精神,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掌握工作要点,详细制定复核方案,梳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指标的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自评复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优化方式赋能,提升工作质量。一是推行“线上筛查+线下核验”双线并行。线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资料进行“初筛”,重点核查数据逻辑,提前锁定需深入核实的线索。线下选定属地三个县区及部分项目,通过查阅相关台账、与有关单位面对面沟通、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直观验证自评数据真实性,精准核验指标完成的实际成效。二是开展多维度对比、全系统校验。加强横向比对,将县区之间、市县两级文件资料相互印证;推进纵向比对,把各县区当年批复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与上年度相关项目进行对照;深化综合比对,衔接绩效自评抽查复评与日常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开展联动分析。通过全方位比对评估项目资金绩效实际状况,切实保障复核结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三是规范审核尺度和执行口径。统一复核工作口径、细化具体工作步骤及操作规范,健全常态化研讨交流机制。针对复核过程中的工作进展、重点问题及疑点事项,组织集体研究、共同研判定性,确保情况认定精准、标准执行一致。按区域逐一对接核查,系统梳理核查数据、佐证材料及发现情况,规范编制每个县区的工作底稿,实现复核流程、标准、成果“三统一”,全面保障抽查复核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严谨性。
三、锚定复核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一是聚焦文书报送,开展规范性审核。提前全面收集各级资金分配文件、预算下达文件、项目支出明细、项目进度记录等绩效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结合政策新要求和年度工作新变化,从严审核申报文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为绩效评价提供充分依据,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检验。二是聚焦资金使用,开展合规性复核。重点对比银行资金流水和项目建设台账,逐项核查资金拨付进度是否与项目推进节奏一致、支出范围是否严格契合政策规定及预算安排。同时聚焦资金使用关键环节,仔细核对收款账户信息真实性、资金用途描述规范性,重点关注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序、精准高效。三是聚焦绩效指标,开展完成度核验。严格对照中央财政下达的绩效目标及属地自设的细化目标,聚焦资金支持项目数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任务按期完成质量、资金下达拨付的及时效率、群众对项目成效的满意度等核心指标,逐项开展核验比对。同时,坚持务实工作作风,既严谨审核部门报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更深入核实年度工作实际产出、社会效益、群众获得感,全面审视资金管理的规范性、高效性及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质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工作成效、客观体现资金价值。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应用。一是建立精准反馈跟踪机制。精准“点对点”反馈模式,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各类情况逐一梳理,及时、准确反馈给属地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同步明确整改方向,层层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情况反馈不走过场、整改要求落地生根,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健全整改闭环机制。建立“复核—整改—回头看”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做好整改追踪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二次核查,确保真改实改,通过闭环管理持续提升项目绩效水平,推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地见效。三是深化复核成果转化应用。以“促提升”作为最终落脚点,强化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多维度应用,切实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同时梳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向上报告,为后续优化资金分配、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拓展、向精细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