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5-03-2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出台《辽宁省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基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要求,从筑牢征管基础、提升缴费服务、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信息化支撑4方面推出17项举措,进一步提高社保费征管效率和规范度。
根据实施方案,辽宁税务部门将持续丰富缴费渠道,拓展缴费方式,加强“网上办”“掌上办”的宣传辅导,优化电子税务局系统功能,积极推广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引导缴费人自行缴费;加强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辅导,引导用人单位及时、准确、真实申报缴费工资,持续提升申报数据质量;加强日常申报管理,开展申报数据分析核对,采取提醒、引导等方式督促未按时申报、申报信息异常的用人单位依法申报。
实施方案明确,辽宁税务部门将与人社、医保部门梳理细化退费业务场景,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受理条件、申请资料、操作流程、数据共享内容和交互时点,优化完善退费操作流程,逐步推进退费业务全流程线上流转,不断提高退费办理时效;与人社、医保部门建立数据联合治理机制,按照“谁生产、谁治理”原则,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及时清理修正问题数据。进一步健全数据共享机制,统一数据交互标准,确保社保费数据交互完整、及时、准确。
在完善社保费争议处理方面,辽宁省税务局将持续梳理汇总本省征缴争议典型案例,建立征缴争议处理案例库,预判争议发展趋势和风险节点,提高社保费争议化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