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税务改革动态 > 正文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

录入时间:2024-12-12

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及财政部有关通知,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9年12月10日,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