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外财税动态 > 正文

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作出反补贴初裁

录入时间:2024-11-29

11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低速载人车辆(Low-Speed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22.84%、厦门市戴尔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税率为21.23%、河北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山东奥德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参与应诉,税率均为515.37%、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22.04%。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4月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03.10.5030项下产品。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