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4-10-11
今年上半年,在厦台资企业的境外投资方受“未分配利润再投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激励,推动台企扩大投资4.38亿元,同比增长6倍。
前不久,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从全资子公司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取得的利润继续用于境内再投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红利上千万元。
作为全球前三大车用面板供应商之一,台湾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满足新型显示产业市场的需求。友达光电持续“加仓”大陆市场,离不开税务部门的精心辅导,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女士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派出服务专员,向我们宣传未分配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并持续提供个性化服务。”
从事金属线材生产、加工和批发零售业务的台商独资企业厦门安恒钢材有限公司同样受益于递延纳税政策。“我们在税务局办理了递延纳税备案之后,再投资款7094.3万元可以暂免缴纳预提所得税,相当于给我们减免了700多万元的税款。”公司财务部协理吴秀月介绍。2019年至今,该公司集团股东已累计将其计划分回境外母公司的1.38亿元利润全部用于在厦投资,积极拓展上汽、一汽、理想和小鹏等主机厂及配套厂业务,实现企业产值规模总体增加近4亿元。
台企的投资信心,不仅来自税收优惠政策传递的积极信号,还在于不断升级的税务服务。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面向台企打造的绿色通道,提供少排队、免叫号等一系列专属服务,备案操作仅需10分钟。据悉,安恒钢材自2019年以来已办理递延纳税业务2次,递延纳税额达到138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