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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24-07-29
日前,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联合出台持续推进畜牧业稳增长促发展十条措施。湖北省将实施养殖场贷款临时性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生猪等规模养殖场和种畜禽场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规定的贷款,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范围,省财政每年按不超过年利率2%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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