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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现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

录入时间:2024-07-2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福建省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操作指引》,涵盖19个税费种399项优惠政策,实现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免申即享”全覆盖。 

福建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费优惠“免申即享”,即除法定核准事项外,纳税人缴费人无须事前提供佐证资料,便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享受各类税费优惠政策,这是福建省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推出的便民办税服务举措。此前,福建省税务局于今年4月发布第一批“免申即享”政策操作指引(制造业)的通知,涵盖6大类39项制造业优惠政策。 

据悉,《福建省税费优惠政策“免申即享”操作指引》,每项政策详细列明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时间、政策依据、操作流程等内容,全面介绍了电子税务局操作路径和具体步骤,便于企业对照实操,便捷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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