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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湘赣“红三角”税务签署合作协议

录入时间:2024-04-16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郴州市税务局和赣州市税务局在韶关市共同签署了税务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合作。

“红三角”地区是指广东、湖南、江西三省相连处的韶关、郴州、赣州三市,因为都是革命老区,又同属于丹霞地形,故被称为“红三角”地区。通过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三地税务部门将在党建共建联学联动、优化跨区税费服务、强化跨区税源管理、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巩固协作发展成果等方面,积极探索税务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路径,服务“红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韶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珉表示,三地税务部门签署税务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信息共享、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对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多部门合作,有利于拓宽合作领域,扩大“朋友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受邀参加本次签约仪式的一家农副产品企业负责人表示,三地税务部门协调联动,让企业对税惠政策落实等有了更多期待。真金白银的实惠、务实便捷的举措落到企业,助力企业更有动力去想去试、有信心去闯去干。

据悉,在签约仪式现场,三地税务部门还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联合开展了税收宣传活动,向参加仪式的纳税人缴费人发放宣传资料,解读新服务、新举措,同时邀请纳税人缴费人参加答题闯关、集章盖印等活动,轻松学习税收政策和税费知识。

接下来,三地税务部门将继续拓宽税宣合作渠道,用好革命老区红色资源,通过“云端”直播、线上学堂等形式联合开展政策宣传,努力构建高效便捷的“红三角”地区办税服务圈,让三地纳税人缴费人共享税务合作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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