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23-04-2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江西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扎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意见》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财会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坚持政治统领,增强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主动争取支持。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后,江西监管局主动联系江西省财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报告会议精神,叶建春省长、任珠峰常务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内容和刘昆部长有关讲话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财会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激发推动落实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局领导指导青年理论小组开展学习讨论,动员大家结合处室职能,围绕当前形势和任务,聚焦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提出加强财会监督的具体路径、方法、举措。四是系统布置。联合江西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江西监管局财会监督工作中查处的主要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牢牢把握财会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根本属性,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真正发挥财会监督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应有作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凝聚财会监督合力
坚持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履行监督主责,推动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统筹监督资源,发挥监督合力。一是推动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主动对接巡视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系机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加强监督成果共享,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结合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加强与人大监督协调贯通。二是加快建立与其他监管主体间的横向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探索牵头建立中央驻赣单位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商请税务、人行、银保监、证监等中央单位在重大问题处理、监督结果运用、线索移交、信息交流等方面提供密切配合。三是深化与地方财政的联动。建立完善财会监督工作布置、信息沟通、资料报送、问题移送、追责问责等方面的合作机制。会同省财政厅指导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监督作用。
三、积极主动发声,扩大财会监督影响力
发挥监管范围广、对象多的优势,掀起学习热潮,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局领导带头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各处室在开展监管工作及日常联系时,主动向监管对象宣传《意见》,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加大在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中的宣贯力度。督促监管的重点会计师事务所带好头,规范内部管理,履行好审计中介责任,提高执业质量,切实抓牢执业监督。开展中央驻赣企业落实《意见》情况调研,督促其深化思想认识,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并按要求履行内部监督责任,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强化流程管控,加强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的风险防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四、坚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深入学习领会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特别是朱忠明副部长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全局总动员、全员齐参与,全力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以实际成效检验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两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处室间协作协调,密切沟通配合,统筹调配全局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对照《意见》中的三大重点领域,深入梳理分析去年开展的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今年专项行动的要点,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关注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提升监督效能。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邀请财会专家学者和中介机构优秀从业人员授课、开展业务骨干传帮带、成立企业报表分析小组等,加强思想淬炼、专业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吸纳地方财政部门、其他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专业人员进入监督人才库,建强配优财会监督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