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各地国税综合信息 > 正文

河南:2014年至今年底购新房未缴契税的,缴税后补贴税额20%

录入时间:2022-09-22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发布《关于栾川县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通告显示,该补贴主要针对自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备案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通告显示,对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经审核无误,按照缴纳契税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申请人(房屋所有权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