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3-01-17
2012年以来,我国对入境货物及物品的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大幅调整。为鼓励和促进动漫、电子、科普、重大技术装备等行业的发展,适当调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放宽进口货物免征的范围与资格时限,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调整部分入境物品的完税价格与归类。
一、扩大进口货物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一)动漫、电子及科普类产品
1、《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产发〔2012〕1号)明确,对2011年申请进口开发生产用品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的动漫企业,应按照财关税〔2011〕27号有关规定进行审定, 其资格有效期为
2、《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16号)规定,在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彩色滤光膜、偏光片生产企业进口物资范围及首批享受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关税〔2012〕53号)规定,自
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4号)规定,自
(二)重大技术装备行业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2〕14号)规定,自
1、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国内企业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中所列装备或产品的,如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中所列商品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
3、2011年已获得免税资格的制造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承担核电装备自主化依托项目业主,在
4、新申请享受《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中所列装备或产品,如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2年修订)》中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企业。
自
(三)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
《财政部、科学技术部、民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54号)规定,自
1、享受的基本条件为:(1)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民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2)资产总额在 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3)从事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且占全部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4)兼职的科研人员不超过25%.
2、资格审核认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并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资格证书。经认定的可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按照海关的管理规定,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和相关进口科研用品的减免税审批手续。
3、免税进口科研用品的范围。按照《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2011〕63号)修改后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2007〕45号)执行。
二、修订进口物品税收优惠项目内容
海关总署出台2012年第15号公告,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并规定在
(一)进境物品归类项目
一是《归类表》所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如奶粉归入食品、饮料类适用10%税率。二是《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三是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按10%税率征收。
(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
一是《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如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奶粉,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这一标准的入境奶粉,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按每千克(公斤)完税价格200元,税率10%,征缴进口税税额。二是《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三是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四是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