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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颁布时间:2012-09-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墙体材料革新主管部门,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约能源资源,有效保护耕地和环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2005]33号)精神,我委印发了《“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1]2437号),提出开展“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巩固全国城市城区“禁实”成果基础上,开展“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推广应用节能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推动新型墙体材料行业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国30%以上的城市实现“限粘”、50%以上县城实现“禁实”,有序推进乡镇、农村“禁实”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城市“限粘”。在全国城市城区开展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工作,逐步淘汰粘土成分20%以上的墙体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城市城区使用量逐年下降,防止出现实心粘土砖使用反弹现象。东中部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