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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发分配〔2014〕29号颁布时间:2014-07-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

  为加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调控的基础工作,提高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准化水平,定于71-930开展2014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为便于企业填报,本次调查在总结过去调查经验和信息交流的基础上,对调查问卷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完善。《2014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问卷》及《薪酬调查说明书》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国务院国资委-委内厅局-企业分配局)下载。网址: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655/index.html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及各中央企业。包括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各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填报数据为单户企业报表的数据,不得是合并报表的数据。

  三、报送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子企业,请于930日前登录国务院国资委网站企业分配局子站,点击“上传调查问卷”上传数据。

  各中央企业负责子企业的数据采集,请于930日前通过国资委视频专线登录http://10.64.188.200/zgxcdc,点击“上传调查问卷”统一上传数据。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级子企业上传数据的检查督促。

  2.请参与调查的企业务必下载最新的表格,使用旧表格可能会造成数据无法上传;填报时要注意数据涉及金额的单位。

  3.请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于815日前将参与调查的所属企业全称及对应的企业代码按照层级结构(总部、二级、三级)集中报送我委信息中心(报送样式见附件)。

  4.请参与调查的企业保管好“上传调查问卷”时登陆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使用。

  5.请企业在批量上传问卷时,控制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4兆。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联系人:王新平、邹小虎

  电话:(0106319235263192625

  邮件:zonghe-fp@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

  邮编:100053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联系人:杨清、苏滨

  语音电话:(0106447078864471877

  邮件:yangqing@sasac.gov.cn

  subin@sasac.gov.cn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

  邮编:100011

  附件:XXX集团(限中央企业)或XXX国资委监管(XX)企业名单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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