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3号颁布时间:2014-05-14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及倾销幅度、国内单模光纤产业是否受到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存在倾销,中国单模光纤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
本案征收保证金的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90011000。该税则号项下不符合被调查产品具体描述的其他种类的光纤、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不属于本次调查范围。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
被调查产品名称:单模光纤,英文名称:Single-modeOpticalFiber。
具体描述:单模光纤是指在一定的波段范围内,只传输单一模式光信号的光纤。单模光纤的芯径通常在4-12μm范围内,包层直径为125μm左右,涂覆层直径在245μm左右。单模光纤具有传输速率快、传输距离长、传输容量大的特点。
主要用途: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类光缆结构,包括光纤带光缆、松套层绞光缆、骨架光缆、中心束管式光缆、紧套光缆、皮线缆、碟形光缆等。单模光纤主要应用于高速率、长距离以及接入网传输,主要使用在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纤接入网(如FTTH)等网络。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1.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 13.7%
(STERLITETECHNOLOGIESLIMITED)
2.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 19.2%
(BirlaFurukawaFibreOpticsLimited)
3.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 47%
(CorningTechnologiesIndiaPrivateLimited)
4.未配合调查公司
(1)AKSHOPTIFIBRELIMITED 51%
(2)FinolexCablesLimited 51%
5.其他印度公司 47%
(ALLOthers)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调查机关将依法予以考虑。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