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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委联系公司的通知

颁布时间:1998-03-28

     1998年3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便于国有大型企业公司与政府的联系,坚持政企分开原则,现将部委联系的 公司通知如下: 国家电力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由国家经贸委联系;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联系; 中国光大股份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联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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