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旅游法规 > 正文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0号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0号颁布时间:2005-02-27

     2005年2月27日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令第20号   为了适应我国旅游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 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决定对《设立外 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   二、删除第七条。   本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旅游局局长 何光暐                           商务部部长 薄熙来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