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布《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的通知
旅发[2002]59号颁布时间:2002-10-18
2002年10月18日 旅发[20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业经
2002年10月14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试行,请认真
贯彻执行。
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丰富和优化旅游产品、
扩大就业与再就业、加强一二三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与共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颁布实施《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是
推进农业旅游、工业旅游实现产品化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把首批推出
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工作做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向本地区已经开展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的
单位广泛宣传这个标准,引导他们按此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工作。
二、对于经自查认为合格的农业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点,请他们向所在省(自治区、
直辖市)旅游局提出初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组织初评。对初评合
格的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提出验收申请,于今年年底前
统一报送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
三、国家旅游局将在明年适当时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上报的申请验收的点,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命名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此后,将把这项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正常工作范畴,成熟一批,尽快验收一批。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检查验收须知(试行)
(一)农业旅游点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旅
游吸引物的旅游点;工业旅游点是指以工业生产过程、工厂风貌、工人工作生活场景
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点。
(二)申报全国农业旅游和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请按此《标准》进行自查和
整改,认为达到分数线的,向所在省级旅游局申报初评。省级旅游局对初评合格的单
位进行汇总,并向国家旅游局申报验收。
(三)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真实数据,不得造假。如发现有造假问题,则取消初评
和验收资格。
(四)有统计数据的检查项目,一般以上一年实绩为准。如申报单位开展旅游经
营活动的时间不满一年但已满上半年或下半年,则以本年度上半年或下半年实绩为准,
以达到《标准》规定的年度指标的一半分数比照计分。
(五)林、牧、渔业旅游点,比照农业旅游点的标准检查计分。
(六)科技、教育及对海内外旅游者开放的军队、武警训练等旅游点,比照工业
旅游点的标准检查计分。
(七)有*号的检查项目,如存在差距,可以扣分。
(八)本《标准》检查得分最高为1000分,另有加分项目最高为50分。农
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700分(含)以上、工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650分(含)以
上,方具有被评定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的资格。
(九)对西部地区采取扶持发展的特殊政策,农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650分
(含)以上,工业旅游点合计得分在600分(含)以上,即具有被评定为“全国农
业旅游示范点”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的资格。
(十)关于几个检查项目的指标解释的说明:
1.示范点的接待人数:是指在标准规定的时间内,示范点所接待的所有参观人
数的总和;
2.示范点的旅游收入:是指在标准规定的时间内示范点通过提供“食、住、行、
游、购、娱”旅游服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
3.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数:是指通过示范点兴办旅游业而在区内、外增加的
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有相对固定收入的人数;
4.本单位因兴办旅游业而增加的纳税额:包括实际缴纳的税额和依据国家政策
而减免的纳税额;
5.示范点内“已形成的参观点数量”:是指示范点区域内能够自成一体、具有
独特观赏性的参观点。
目 次
序 号 项 目 分 类 最高得分
1 示范点的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 200
2 示范点的社会效益 150
3 示范点的生态环境效益 50
4 示范点的旅游产品 100
5 示范点的旅游设施 140
6 示范点的旅游管理 60
7 示范点的旅游经营 130
8 示范点的旅游安全 80
9 示范点的周边环境和可进入性 60
10 示范点的发展后劲评估 30
附 则 加分项目 50
最 分 检
高 档 查
序 号 检 查 项 目 得 计 得
分 分 分
1 示范点的接待人数和经济效益(200)
1.1 示范点的年接待人数 100
1.1.1 农业点30万人以上、工业点15万人以上 100
1.1.2 农业点20-30万人之间、工业点10-15万人 80
1.1.3 农业点10-20万人之间、工业点5-10万人 60
1.1.4 农业点5-10万人之间、工业点2.5-5万人 50
1.1.5 农业点在5万人以下、工业点在2.5万人以下 20
1.2 示范点的年旅游业收入 100
1.2.1 年旅游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100
1.2.2 年旅游业收入400-500万元 90
1.2.3 年旅游业收入300-400万元 80
1.2.4 年旅游业收入200-300万元 70
1.2.5 年旅游业收入100-200万元 60
1.2.6 年旅游业收入50-100万元 50
1.2.7 年旅游业收入在50万元以下 20
2 示范点的社会效益(150)
2.1 直接吸纳劳动就业人数 70
2.1.1 农业点在100人以上、工业点在50人以上 70
2.1.2 农业点在60-100人、工业点在30-50人以上 60
2.1.3 农业点在40-60人、工业点在20-30人 50
2.1.4 农业点在30-40人、工业点在10-20人 40
2.1.5 农业点在30人以下、工业点在10人以下 15
2.2 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数 30
2.2.1 农业点在200人以上、工业点在100人以上 30
2.2.2 农业点在100-200人、工业点在50-100人 25
2.2.3 农业点在50-100人、工业点在25-50人 20
2.2.4 农业点在25-50人,工业点在10-25人 15
2.2.5 农业点在25人以下,工业点在10人以下 5
2.3 带动本单位产品及纪念品销售等附加效益 30
2.3.1 农业点在500万元以上,工业点在100万元以上 30
2.3.2 农业点在300-500万元,工业点在60-100万元 25
2.3.3 农业点在200-300万元,工业点在40-60万元 20
2.3.4 农业点在100-200万元,工业点在20-40万元 15
2.3.5 农业点在100万元以下,工业点在20万元以下 5
2.4 本单位因兴办旅游业而增加的纳税额 20
2.4.1 年增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20
2.4.2 年增纳税额50-100万元 15
2.4.3 年增纳税额20-50万元 10
2.4.4 年增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下 5
3 示范点的生态环境效益(50)
3.1 规划科学,绿化美化好,已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环境评估 50
3.2 规划较好,绿化较好,已通过地(市)级环保部门环境评估 40
3.3 示范点未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建设性破坏 30
4 示范点的旅游产品(100)
4.1 已形成的参观点数量 30
4.1.1 农业点在10处以上,工业点在6处以上 30
4.1.2 农业点在6-10处,工业点在4-5处 20
4.1.3 农业点在3-5处,工业点在2-3处 15
4.2 检查组对各参观点的吸引力评价 30
4.2.1 全部具有较高吸引力 30
4.2.2 大部分具有吸引力 20
4.2.3 总体吸引力一般 15
4.3 旅游线路数量及旅游内容编排 20
4.3.1 有3条以上旅游线路,编排科学,内容丰富 20
4.3.2 有2条旅游线路,内容编排科学,内容丰富 15
4.3.3 有1条旅游线路,内容编排科学,内容丰富 10
4.4 游客一般逗留时间 20
4.4.1 一天以上 20
4.4.2 一天 15
4.4. 3 半天以内 10
5 示范点的旅游设施(140)
5. 1 *播放录像等,向游客比较系统地介 30
绍本旅游点参观内容及参观须知
5.2 区内旅游交通 30
5.2.1 * 各条旅游线路道路通畅、干净、卫生 10
5.2.2 * 1km以上的旅游线路上配有专用车辆或船只运送游客 10
5.2.3 * 农田或厂房内辟有专门参观通道 10
5.3 * 有餐饮设施,干净卫生,服务优良 10
5.4 * 有购物设施,场地整洁,无假冒伪劣商品 10
5.5 * 有旅游娱乐设施或场地,游客多时能进行文娱表演, 10
表演内容富有特色
5.6 区内主要通路上有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 10
5.7 区内主要参观点有中英文对照的说明牌 10
5.8 厕所设施 30
5,8.1 * 在数量上能满足要求,分布合理 15
5.8.2 *所有厕所管理良好,清洁卫生,无污物,无异味 15
6 示范点的旅游管理(60)
6.1 旅游行业管理 20
6.1.1 有机构健全、职责分明、统一管理旅游业的管理机构 20
6.1.2 有兼职管理机构,能做到职责分明,管理有效 18
6.1.3 * 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基本有效 15
6.1.4 * 有兼职管理人员,管理基本有效 10
6.2 旅游市场管理 20
6.2.1 有专职旅游市场管理队伍,市场秩序优良 20
6.2.2 有兼职旅游市场管理人员,市场秩序良好 15
6.2.3 * 无专职或兼职的市场管理人员,但基本做到旅秩序健康正常 10
6.3 旅游质量与投诉管理 20
6.3.1 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电话,接听及时 5
6.3.2 协有面向公众的旅游投诉电话,接听及时 5
6.3.3 旅游者投诉的质量纠纷能得到及时圆满解决 10
7 示范点的旅游经营(130)
7.1 有独立核算的旅游经营实体 20
7.2 宣传促销 20
7.2.1 有介绍本旅游点旅游事项的小册子或折页 8
7.2.2 在地(市)新闻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 4
7.2.3 在省(区、市)新闻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 4
7.2.4 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做过促销广告 4
7.3 客源招徕 30
7.3.1 * 已开办旅行让且经营良好 30
7.3.2 * 已同一批旅行社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源稳定 25
7.3.3 * 已同少数旅行社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20
7.3.4 * 无主动招徕行为,客人完全靠自发而来 10
7.4 游客接待 30
7.4.1 * 接待制度健全,各接待环节协调有序 10
7.4.2 * 讲解内容健康生动,积极普及农业和工业科技知识 10
7.4.3 * 服务人员统-着装,态度热情,服务优良 10
7.5 游客满意度现场调查结果 30
7.5.1 满意度在95%以上 30
7.5.2 满意度在80-95%之间 20
7.5.3 满意度在60-80%之间 10
8 示范点的旅游安全(80)
8.1 * 旅游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健全,落实情况好 20
8.2 *开业以来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20
8.3 区内有医疗救护点 20
8.4 *现场检查无安全隐患 20
9 示范点周边环境和可进入性(60)
9.1 周边环境 20
9.1.1 *周边环境协调和谐,无脏乱差问题 10
9.1.2 *周边无建设性破坏和污染单位 10
9.2 可进入性 40
9.2.1 *有公路通达旅游点,公路状况良好 20
9.2.2 附近有铁路车站,距旅游点车程在半小时内 10
9.2.3 附近有水运码头,距旅游点车程在半小时内 5
9.2.4 附近有民用机场,距旅游点车程在1小时内 5
10 示范点的发展后劲评估(30)
10.1 还有许多旅游资源和旅游项目可以开发利用 10
10.2 *可持续发展态势良好 10
10.3 *已经编制出具有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中长期 10
旅游业发展规划
附则 加分项目 50
J 1 示范点被评为4A景区 10
J 2 示范点被评为3A景区 8
J 3 示范点被评为2A景区 6
J 4 示范点被评为1A景区 4
J 5 示范点获得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10
J 6 示范点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8
J 7 示范点获得地(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6
J 8 示范点获得县(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称号 4
J 9 示范点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 10
示范点获得国家或国际组织颁发的生态环境或获得独特资 10
J 10 源方面荣誉称号
J 11 示范点的规划、建设和产品设计在省(区、市)内有创新意义 10
(检查组须附专门材料说明)
合计得分:
(3)